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要求,包括污水处理的水量设计、收集、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施工与验收、运维与管理等技术规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建成区以外行政村新建、扩建和改建规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