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的基本要求、餐饮过程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估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