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替代DB 5331/T 32-2021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服务总体要求、设施设备、服务人员岗位职责、日常管理、服务流程、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州级、县(市)级机关公车服务管理平台中心对州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属驻德宏州各单位)提供的车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