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的总体要求,加油、保险、维修保养管理,以及其他日常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州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属驻德宏州各单位)的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不适用于社会化租赁的公务用车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