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西藏自治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建设,做到适用、安全、经济、绿色、美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抗震设防烈度8 度及以下抗震设计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计、生产、施工与验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技术应用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