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替代DB 64/859-2013本文件规定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职责要求、场所及布局要求、安全疏散要求、构件和材料要求、电气要求、消防设施要求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规范了发生火灾后的应急响应程序。本文件适用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不适用于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的消防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