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建设的总体要求、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及学生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