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在医疗机构分类、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工作要求、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考核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机构的治未病科、中医科等科室提供的中医治未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