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孤儿成年后社会融合能力社会工作服务的术语和定义、伦理和原则、基本要求、评估内容及方式、评估流程、评估意见和服务质量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对由民政部门监护、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儿、年满18 周岁且已完成学业时开展社会融合能力评估的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