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JG 09-2007 深圳市建筑基桩检测规程 深圳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07)的通知 深建规〔200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深圳市基桩检测方法,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提高桩基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修编的《深圳市建筑基桩检测规程》已经通过审查,该标准编号为SJG09-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深圳地区基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JG09-99)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深圳市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深圳市建设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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