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规范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及维护,保障声屏障设施的安全可靠、环保耐久﹐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最高运行时速为120km/h的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及维护。1.0.3声屏障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及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