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 211-2022 轨道运输机 本大纲规定了轨道运输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额定装载质量不超过300 kg的轨道运输机(简称运输机)的推广鉴定。 本大纲是对DG/T 211—2021《果园轨道运输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211—202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将大纲名称“果园轨道运输机”更改为“轨道运输机”; ——大纲范围中增加了额定装载质量的限制要求; ——增加了山地轨道运输机的定义; ——修改了提供的用户名单数量,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的数量要求; ——增加了轨道材料型号编制规则; ——一致性检查项目中增加了“发动机排量”项目; ——安全性能中修改了绝缘电阻的限值,增加了绝缘电阻的测试方法; ——安全性能中增加了轨道材质和防锈处理的要求; ——安全信息中增加了轨道喷码的要求; ——附录A中增加了“发动机排量”项目。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贵州省农业机械质量鉴定站、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易建贵、王莹、张守宇、肖美华、杨伟男、龚道宽、吴佳洋、应博凡、王海江。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211—2019、DG/T 2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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