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33∕T 1105-2022 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落实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目标,提高民用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1.0.3 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