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1 为了使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质量、保护环境,根据福建省的岩土工程特点,制定本标准。1. 0. 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地下工程、边坡工程、基坑工程、环境岩土工程、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勘察与咨询。1. 0. 3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1. 0. 4 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