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工作,统一监测技术要求,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成果准确。在现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工程地质结构特点和周边环境,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工作,其它同类型市政工程设施的结构安全监测可参照使用。 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应考虑线路工程地质、周边环境、施工工艺等因素,编制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及时提供准确的监测成果,分析并预测监测对象的变形趋势。 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的仪器设备,鼓励构建结构安全监测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自动化监测与预报。 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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