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件管理,规范安全文件的编制和检查标准,提高安全文件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件的收集、编制、归档和核查。1.0.3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件的收集、编制、归档和核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