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山西省内各市、县(市、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运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品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各市、县(市、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案件立案、处置和结案的全流程管理。山西省内各市、县(市、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业务运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