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能力,节省人力资源和日常管理费用,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站的运行和维护水平,减少生活垃圾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镇小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封闭式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及维护。封闭式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及维护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