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我国有关城乡规划、国土规划等法律法规控制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城乡空间布局的衔接与协调,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多规合一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作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市、县级多规合一规划编制的统一准则。山西省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的编制工作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