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推进工程造价大数据建设和工程电子招投标实施,统一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格式与模型,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辖区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