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深圳市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建设,促进全屋智能系统应用推广,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全屋智能工程的建设和运维。公寓和既有居住建筑可参考执行。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本省市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