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9-86-2020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住建设[2020]40 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18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设〔2017〕520 号)要求,天津市城 市建设档案馆等单位修订完成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程》,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 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86-2020,自2020 年12 月1 日 起实施,原《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DB/T29-86-2011 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津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城市 建设档案馆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 年10 月16 日
前言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18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设[2017]520 号)文件要求,规程编 制组经广泛调研,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天津市建 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工程文件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5.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6.建设工 程档案著录;7.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8.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9. 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等。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将原第五章修改为第四章第一 节。附录删除建设工程类别的划分,增加水运工程文件归档内容。 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城 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