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血液净化室的基本设置要求、功能区域划分要求、人员流向设置要求、清洁物资流向设置要求、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流向设置要求、工作人员设置要求、规章制度设置要求和对血液净化室的检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置血液净化室,以及独立于医疗机构设置血液净化室。 本标准不适用于评判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