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对外汉语教师专业能力测评的术语与定义、专业等级和要求、测评和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对外汉语教师的专业能力测评服务。本规范将对外汉语教师分为初级对外汉语教师、中级对外汉语教师和高级对外汉语教师三个等级,根据测评考试(包括:基础综合、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分数的高低确认等级。本规范设立了对外汉语教师培训阶段性学习效果检测和评价的机构、原则、方式、内容以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