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的建设原则、规模、建设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园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环境风险评价要求应设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的其他园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