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异位稳定化、原位稳定化的工作程序,界定了木质纤维基治理材料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了异位稳定化、浅层原位稳定化、深层原位稳定化的适用对象,规定了污染土壤挖掘、转运、稳定化处理、养护、评估与处理、监测与维护等阶段的操作指示。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木质纤维基材料治理重金属镉、铅、锌、铬、铜污染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