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肢体残疾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康复机构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康复服务环境、康复服务原则、康复服务人员、康复服务模式及要求、康复服务内容及要求、康复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康复机构18岁以下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存在运动功能障碍儿童的康复服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