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磷酸铁铿蓄电池组系统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应用,确保其作为备用电源功能正常,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间断供电系统用磷酸铁铿蓄电池组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采用磷酸铁铿蓄电池组系统作为备用电源,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