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建筑装饰室内石材及瓷板干挂工程技术要求,促进室内石材及瓷板干挂工程技术的科学化、规范化应用,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室内,干挂高度不大于lo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石材及瓷板干挂工程的材料、设计、加工、施工及验收。室内石材及瓷板干挂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