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人员管理、食品原辅料管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包装和标签、检验、食品贮存与运输、不合格品管理、记录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也适用于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本文件不适用于农产品初级加工及生产经营场所内现制现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