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清流县生产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清流豆腐皮(原浆腐竹)的分等分级、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以大豆为原料,制成的热豆浆经揭皮、挂杆、沾浆、烘干、分装等工艺制成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清流豆腐皮(原浆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