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规格型号和外形结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使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使用的容量为20Ah(含)至80Ah(含)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