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面向专用场景的低速无人车所应满足的运行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具备自动运行功能的低速无人车,其运行范围为封闭、半封闭独立功能区,包括但不限于大学校园、社区、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园等具有明显围蔽特征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