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排放用颗粒物浓度测量仪的校准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基于CPC 法或基于DC 法原理的便携式颗粒数浓度测量仪的整体校准(即包括加热采样管、挥发性颗粒物去除器及颗粒计数器)和台架式颗粒数浓度测量仪的分步校准(即包括加热采样管和挥发性颗粒物去除器,同时校准PCRF 和VRE,颗粒计数器校准流量、检测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