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农业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处理模式选择、处理方法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规划保留的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废弃物的处理。其他区域或部门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