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可变指向性扬声器系统主要性能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可变指向性扬声器系统,包括不带声频功率放大器的扬声器系统和带声频功率放大器的扬声器系统。注1:本文件所指扬声器系统,包含单个扬声器系统和由多个扬声器系统组成的组合。注2:本文件所用术语“可变指向性扬声器系统”见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