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水、气综合能源互联系统数据传输的基本原则、接口形式、数据链路、数据标识和数据表达格式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水、气综合能源互联系统中,点对点、多点共线及一点对多点的通信方式,适用于采集终端对电、水、气三表执行主从问答方式以及电、水、气三表主动上传方式的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