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赣抚农品”建设和管理的总体要求、环境要求、生产和管理要求、质量安全监管、文创包装、销售、履行主体责任和宣传抚州特色文化。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抚州市“赣抚农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活动、监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和“赣抚农品”第三方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