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南县大米的生产区域、环境条件、种植、采收、质量与安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储存和运输。本文件适用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第1707期商标公告明确的产品生产区域范围内稻虾生态种养模式下生产的稻谷加工而成商品食用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