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使用胶粘、缝制、模压、硫化、注塑、灌注等工艺,以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纺织物或多种材料为帮面制造的皮凉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莆田辖区鞋类企业生产、经营的一般穿用的自主品牌皮凉鞋,纺织品或其他材料为帮面,釆用同等制作工艺制作的凉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