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各种工艺制作的皮鞋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莆田辖区鞋类企业生产、经营的由天然皮革、人造材料或多种材料混用等做帮面的一般穿用自主品牌皮鞋(含靴)。本文件不适用于安全、防护或特殊功能的鞋类,也不适用于婴幼儿、儿童穿用的皮鞋(含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