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老北京熬制酸酶汤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冰糖、乌梅、山楂、桂花、橘皮(陈皮)等为原料,采用老北京传统熬制工艺,经熬制、过滤、杀菌、灌装、包装等工序而制成的酸梅汤饮品,原料采用天然原料,不可添加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