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道路智能网联设施(以下简称“智能网联设施”)的有关技术要求,包括总则、交通信息感知、网联通信设施通信网络、路侧计算设施、交通大数据平台、信息发布设施、信息安全、照明及供电设施、车路协同及自动驾驶支持等。本文件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智能网联设施规划和建设,也可供国内其他地区城市道路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