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山羊绒大衣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粗梳纯山羊绒和山羊绒含量为30%及以上、精梳纯羊绒和羊绒含量为10%及以上山羊绒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羊绒大衣等绒毛呢类服装。本文件不适用于14周岁及以下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