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机组型号、技术条件、文件要求、标志和包装、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地区风资源特点功率为100 kW及以下的风力发电机组,额定电压不高于690 V(交流)的并网或离网的小型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