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丝绒混纺织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蚕丝含量15%及以上且山羊绒含量不低于10%的丝绒混纺产品。拼接产品或其他动物纤维与蚕丝混纺的纺织产品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