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校园环境安全的分类、基础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校门环境安全、校舍环境安全和运动场地环境安全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越秀区范围内按照行政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环境安全管理。其他教育机构可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