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使用250V 以下直流电源和1000V 以下、频率50Hz 或60Hz 交流电源的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