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燃气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质量承诺等。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家用燃气灶。本文件不适用于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燃气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