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苗木的分类、各类园林苗木的定性质量要求、各类园林苗木的定量质量指标、检测方法、验收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粤港澳(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三地园林绿化、生态修复常用苗木,包括乔木、棕榈类、竹类、灌木、草本、藤本等植物。本文件不适用于对质量及形态上有特殊要求的用苗。